经过北京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的组织专家评审,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机中心”)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成为公示名单中唯一一家生产力促进中心。
中机中心2003年10月被中关村科技园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;2008年首次通过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复评。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2008-2010年期间,中机人上下齐动,认真开展科研、服务工作,先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5项,软件著作权21项,连续四年在科技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中名列前茅;中心承接机械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研究等课题,并获得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农业部联合颁发的“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”奖;在国家科技计划(火炬计划)实施二十周年之际,中心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“先进服务机构”奖;国庆60周年之际,中心承接了国庆庆典重点项目——天安门广场大型LED显示系统获得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国庆60周年阅兵保障服务先进集体和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颁发的特殊贡献奖;中心还获得“十一五”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优秀团队奖等。这些成绩都为中心顺利完成此次复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复审的通过是对中机中心开展高新技术服务工作的再一次肯定,也为中机中心“十二五”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,中机中心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秉承“服务政府决策、助推装备腾飞、推动区域创新、促进企业进步”的服务理念,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与振兴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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